塔里木油田地方税务局,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州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举之年,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之年,也是税收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要点》(2015-2020)、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税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州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进依法行政,要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自治区地税局和州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夯实基础、真抓实干,忠实履行税收征管法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我州地税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地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推进税收工作的法治化。坚持“重在治内,重在治权,重在治官”的原则,以建设责任、务实、廉洁、法治政府和服务型税收工作为目标,以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加快推进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巩固突破,创新发展,为巴州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工作目标
(一)法治理念显著提升。税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税矛盾和争议
(二)制度质量明显提高。在税收职责权限范围内,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基本实现公开化、规范化,扩大民主参与,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行政行为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行为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国家税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机关公文、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监督制约切实有效。税务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比较完善,内部监督力度明显增强,监督效能得到提高。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与责任紧密挂钩。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绩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基本建立。
(五)权益保障全面增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税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法律救济渠道畅通,涉税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纳税人及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法律救济权等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六)法治环境明显优化。税务机关内部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工作顺畅,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协作机制运行良好,与地方党政机关之间配合到位,社会协税护税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税收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得到普遍提升,国家税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七)以法治理念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法治税务建设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运用到税务部门就是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增强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法治税收意识,坚持用法治理念统领税收工作,用法治标准评判工作成效,带头遵法,打击违法,为广大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转变观念,依法办事,切实提高法治地税建设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继续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邀请法律专家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领导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对领导干部、普通税务人员、法制人员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并将学法制度的相关情况在绩效系统报送。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以上,研究解决有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事宜,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程序建设,健全决策规则,将广泛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坚决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法定程序决策。
(三)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开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清理报审公告工作进度,重点围绕税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地税局相关工作要求,梳理和报审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权力责任清单的政策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等,规范税务行政行为,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促进工作提效,执法规范。
(四)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依法履行职权。依法强化税收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税收管理模式。依法合理界定各级税务机关执法权限,做好执法机构职能、人员的调整和优化,降低执法成本,优化纳税服务。
2.落实和完善执法监督保障机制。围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监督的重点环节,落实和完善执法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征收管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形成对每项税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保障机制,全程监控税收行政情况,确保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堵塞税收执法漏洞,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水平。
3.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方式。继续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进程,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实施税收管理,提高税务管理效能。建立健全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指引等举措,对纳税人提供警示和帮助。
4.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严格按照征管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限,结合征管查实际,深入分析各类税务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其适用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严格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防范执法风险。
5.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收执法案卷复查评审制度。充分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把关和监督作用,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正确,处罚裁量准确。进一步落实稽查案件的复查和评审工作,加强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税收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完善执法评议考核。
6.落实行政问责。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策和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为。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税收执法依据的清理力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做好全州地税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动态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各基层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做到有件必备,切实维护税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1.建立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措施和办法。重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定纷止争功能,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依法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探索建立涉税信访、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税务复议诉讼赔偿相结合的大联动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化解部门的有效互动,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涉税矛盾纠纷的信访工作。健全涉税信访工作制度和程序。充分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3.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方法。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处理制度和办法,从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各环节细化流程,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加大防范和监督的力度,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
(七)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税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和全员考试,规范税收执法证件的使用,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能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加强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素质与岗位职能相匹配。加大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运用法律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以“七五普法”“法治六进”“12.4”宪法宣传日、税收宣传月、与法同行万人宣讲、全州地税政治思想工作会议以及“五个一工程”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税务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轮(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
(九)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加强政策研究,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主动做好税收法治宣传,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规范权力的运行。在机关单位形成良好的尚法风气,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15日